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成立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
路 128 号。天健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40 亿元。2023 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707家,收费总额 7.20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9 家。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股东)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90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24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对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
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天健进场前,认真听取并审阅了该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
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天健出具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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