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为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城交”或“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 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1,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限售 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4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1户;
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6号)同意注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并于2021年10月29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2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33,666,880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0418%。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 126,333,12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8.9582%。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年6月,公司实施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08,000,000股。
2023年5月,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12,000,000股。
2024年5月,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05,600,000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405,6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3,920,000股,占总股本的7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1,680,000股,占总股本的30%。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具体如下:
序 限售股 承诺内容
号 类型 股东名称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
深圳市智慧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发
1 首 发 前 城市科技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
限售股 展集团有限 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公司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
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本单位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单位无减
序 限售股 承诺内容
号 类型 股东名称
持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计划。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
减持方式可采用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