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城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深城交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将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并于2021年10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2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33,666,88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0418%。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126,333,12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8.958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1名限售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智城”),合计持有限售股份数量为121,68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本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4月29日上市流通。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3股,转增股本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
至208,000,000股。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
股,转增股本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8,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312,000,000股。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3股。转增股本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12,000,000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
至405,600,000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上市后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405,6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283,920,000股,占总股本的7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1,680,000股
,占总股本的30%。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
况具体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
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的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
深圳市智慧 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单位无减持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计
首 发 城市科技发 划。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方式可采用包括集中竞价、大宗
1 前 限 展集团有限 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如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本单位将
售股 公司 依法在减持前配合发行人在首次卖出前提前至少15个交易日公告
减持计划(但减持后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低于5%时除外)
;如采用集中竞价以外的方式的,本单位将在首次减持前3个交
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但减持后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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