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新药业”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拓新药业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5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1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1,96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8,690,890.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3,274,109.77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147,817,709.77 元。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2110001 号)。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
1 核苷系列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30,000.00 23,545.64
2 拓新医药研究院建设项目 6,000.00 6,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6,000.00 39,545.64
注: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拓新医药研究院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公司超募资金为14,781.77万元,超募资金的投资安排及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额
1 年产 1000 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 5,981.77 5,981.77
2 补充流动资金 8,800.00 8,800.00
合计 14,781.77 14,781.77
(一)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4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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