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国庆)
本人作为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段国庆,复旦大学法律硕士。曾任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会和2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报告期内共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从专业角度客观地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共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针对性地探讨和交流相关问题,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任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公司相关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期间,重点聚焦于公司的生产运营实际状况,针对管理体系与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建设情况及其执行成效展开全面评估,同时也对董事会决议的具体执行进度和落实成果进行了细致核查。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本人不
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内容、交易模式、定价公允性、交易方履约能力等进行了独立判断,本人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各季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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