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20
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6-075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A股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以拟回购价格上限 69.66 元/股(含)和回购金额区间
测算,回购数量为 1,435,544 股至 2,871,0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1%至
1.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及于 2026 年7 月 20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3.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 本次回购尚存在以下风险:(1)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5.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回购事项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 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5.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2.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9.66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
1.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 本次拟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9.66 元/股计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为 1,435,544 股至 2,871,08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61%至
1.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