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作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独立、谨慎行使职权,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温志浩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生物医学工程教授,医疗器械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省医疗器械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科研部主任、省重点实验室主任,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医疗器械学院副院长。现任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授,兼任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和 2次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4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大会
事姓名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自参加董 次数
事会会议
温志浩 7 1 6 0 0 否 2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的意见,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也无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 2024 年度按照规定召集 2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2024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 2023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 年度,本人共参加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23 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定期财务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及关联交易等事项。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本人与
其他独立董事独立、审慎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完成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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