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及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立信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汇报,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立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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