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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8:55:18 股吧网页版
鸿富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善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刘善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善敏,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 年 7 月起任职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以及 MPAcc 指导组组长,现兼任中山大学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研究员、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2927)独立董事、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011)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086)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
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任职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状态 次数 数(现场/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通讯方式) 事会会议

刘善敏 现任 5 5 0 0 否 4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通过审阅会议材料、与管理层深入沟通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决策内容真实有效。报告期内,基于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充分了解和专业判断,本人对所有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任何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共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未发生无故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进行审核、参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审查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季报、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进行审核,与年审会计师保持积极沟通,就审计过程中的关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与核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期间共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持续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
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沟通。在年度审计工作中,重点就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确认、审计进展及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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