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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21:39:16 股吧网页版
亚康股份: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5]第 1-01455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关于对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5]第 1-01455 号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5]第 1-03971 号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予以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预付账款余额 22,377.26 万元,其中: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4 月预付北京云汐科技有限公司 7,825.88 万元、2024 年 1 月预付北京讯众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5,450.00 万元,截至本审计报告日均未按合同约定交割货物。贵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分别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北京云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退还相应的预付款项,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但并未获取充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贵公司该等款项的可收回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上述保留事项,我们实施了函证、检查等审计程序,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对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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