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大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前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大信出具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保留意见内容: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五)预付
账款”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预付账款余额 22,377.26 万元,
其中: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4 月预付北京云汐科技有限公司 7,825.88 万元、
2024 年 1 月预付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450.00 万元,截至本审计报
告日均未按合同约定交割货物。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十四、(三)”所述,贵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分别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北京云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退还相应的预付款项,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但并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贵公司该等款项的可收回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大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充分关注,尊重大信的独立判断,对该审计意见予以理解并认可。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报告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无异议。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充分发挥自身监督职能,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尽快解决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公司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如下:
1、公司将从多维度入手,持续稳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全面梳理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强化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持续深化内部控制建设,精细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2、公司组建了专业法务团队,并聘请了经验丰富的外部律师事务所,针对北京云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均已经启动了法律程序,制定了完善的诉讼策略,全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公司将积极配合会计师的后续工作,尽快提供充分、适当的相关审计证据,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
4、公司将加强员工内部控制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同时加强各事业部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风险事项的管控要求,确保管理层能够及时、全面掌握经营动态与潜在风险,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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