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盛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久盛电气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412,35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558.3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50,809.27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资金到位当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59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即全部存放至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況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12000km 无机绝缘电缆及 26,836.00 26,836.00
年产 600km 油井加热电缆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46,836.00
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3,973.27 万元。
三、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191.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8%。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191.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8%。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191.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8%。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3,57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余额为 400.27 万元(未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为提
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400.27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0.07%。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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