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28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百普赛斯 指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激励计划(草 指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
案)》 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根据《北京
本次激励计划 指 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草案)》实施的股权激励
《考核办法》 指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之规定获授股票增值权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外籍员工及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条件下通过模拟股票市场
股票增值权 指 价格变化的方式,获得由公司支付的兑付价格与行
权价格之间差额的权利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获得由公司支
付的兑付价格与行权价格之间差额的行为
行权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时所确定的、激励
对象获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增值权所必
需满足的条件
每批次股票增值权可行权日当天公司 A 股普通股的
兑付价格 指 股票收盘价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 指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 指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
本法律意见书 指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之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接受百普赛斯的委托,参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就百普赛斯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已得到百普赛斯如下保证:百普赛斯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所有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所有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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