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1
证券代码:301079 证券简称:邵阳液压 公告编号:2025-032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以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9,338,1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86,763.18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09,338,1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0.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358 粟武洪
2 03*****787 粟武洪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关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前述
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部分股票回购注销价格将进行调整,届时董事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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