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2: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 98 号尊宝大厦金尊 24 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的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陈奕女士。
公司董事长王世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出席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同意由董事陈奕女士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7 人,代表股份 113,201,65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55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2,822,543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33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379,11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22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4 人,代表股份 591,86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4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2,74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5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379,114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2229%。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121,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0%;反对 18,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61,8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215%;反对 18,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40%;弃权 61,8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545%。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0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124,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0%;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弃权 6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902%;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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