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下午 2: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 98 号尊宝大厦金尊 24 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的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王世杰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77,468,99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65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7,130,09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36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 338,9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29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3 人,代表股份 339,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9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 338,9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291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439,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274%;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76%;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49%。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437,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1%;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490%;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76%;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34%。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436,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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