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6日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6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6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涉及相关股东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98号尊宝大厦金尊2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
案》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 √
担保的议案》
10.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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