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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4 16:16:07 股吧网页版
新瀚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4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事项,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对董事会提交的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化学工业园罐区南路 86 号公司 A1 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

1.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的议案》

2、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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