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张萍和汤浩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瀚新材”) 6,991,4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的股东张萍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434%;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434%。
2、持有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瀚新材”) 6,16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9%)的股东汤浩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434%。
(在上述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等股份变 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萍女士出具的《张萍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和股东汤浩先生出具的《汤浩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张萍 6,991,470 5.2%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2 汤浩 6,168,500 4.59%
二、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张萍、汤浩
2、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1)股东张萍按照目前新瀚新材的总股本,预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2,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867%(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434%;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434%。
(2)股东汤浩按照目前新瀚新材的总股本,预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434%(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决定。
7、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除上述内容外,股东张萍女士和汤浩先生本次减持无其他安排。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张萍做出的承诺情况
股东张萍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张萍女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张萍女士承诺: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其将择机减持该等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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