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和发)
本人黄和发在2024年度担任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金融与财务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1986年7月至1994年9月任安徽安庆皖西水泥厂会计、副科长;1994年10月至1999年2月任江苏双良集团、江苏双良特灵溴化锂制冷剂有限公司会计主管、会计经理;1999年3月至2001年2月任特恩驰(南京)光纤有限公司、张家港特恩驰电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01年3月至2003年6月任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喜之郎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3年7月至2006年8月任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任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5月至2014年10月任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8月至2018年9月任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8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南京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南京弘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徐州巴特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2022年8月任江苏天鹏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9月至今任江苏全盛座舱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自 2024 年1 月1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次,本人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 7 次,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后,对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会议所议事项均签署表决了意向。
自 2024年1 月1 日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次。本人出席 3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召集、主持和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3月21日,参加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和
《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2024年4月23日,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下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8月22日,参加
告>的议案》。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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