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1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多瑞医药
股票代码:301075
收购人一:王庆太
住所/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南段东侧天王科技园收购人二:曹晓兵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启迪香山 A 座 238 室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崔子浩
住所/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荣御新天地 45 号楼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
修订说明
收购人已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告了《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
购报告书摘要》,现基于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事项发生变化,收购人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情况进行修订,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本次要约收购期限进行了调整及明确,由“要约收购期限 30 个自然
日”调整为“本次要约收购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2 月 24 日。”具
体详见本摘要之“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之“八、要约收购期限”。
二、更新了收购人本次收购资金情况,收购人除已将 124,688,160 元(超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指定的账户外。还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将剩余要约收购资金 498,752,640 元存
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用于本次要约收购。具体情况详见本摘要之“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之“七、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同时存在部分其他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下文楷体加粗部分。
重要声明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将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1、根据 2025 年 10 月,西藏嘉康、舟山清畅与王庆太、崔子浩、曹晓兵,
以及邓勇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王庆太、崔子浩、曹晓兵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按照 32.064 元/股的价格受让西藏嘉康、舟山清畅持有的多瑞医药 2,368 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60%。
2、本次要约收购为王庆太、曹晓兵拟通过部分要约的方式按照 32.07 元/股的价格向崔子浩以外的多瑞医药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上市公司 24.30%的股份,王庆太、曹晓兵拟初步要约的比例分别为 22%、2.30%。
3、本次要约收购以王庆太、崔子浩、曹晓兵持有上市公司 29.60%的股份为前提。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收购人王庆太、曹晓兵将按照《收购管理办法》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944 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4.30%)。在王庆太、曹晓兵发出部分要约后,西藏嘉康拟将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944 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4.30%)申报预受要约,西藏嘉康承诺以上预受要约均为不可撤回且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置,西藏嘉康将配合上市公司及王庆太、曹晓兵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保管手续。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1,944 万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1,944 万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若多瑞医药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及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计持有多瑞医药43,12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3.90%。
4、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收购义务,且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多瑞医药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收购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多瑞医药的上市地位。
5、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623,440,800 元,收购人已于初次要约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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