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全体监事在认真检查和审核了相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就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的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获益的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过程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监事会意
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前沿生物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前沿生物预计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签字页)
监事:赵宏伟_________
王 堂_________
周佳丽_________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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