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3 12:49:20 股吧网页版
君亭酒店将易主湖北文旅集团 湖北省国资委为实际控制人
来源:澎湃新闻


K图 301073_0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君亭酒店,301073.SZ)即将易主。

  12月2日晚,君亭酒店发布公告,湖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文旅”“收购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吴启元、从波、施晨宁直接持有的君亭酒店58,315,869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每股转让价格为25.71元(人民币,下同),股份转让总价款约15亿元。

  同时,湖北文旅向除其自身外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不可撤销的部分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1,686,508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01%),要约收购价格为每股25.71元。本次要约收购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的58,315,869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为前提。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收购人湖北文旅将按照《收购管理办法》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在湖北文旅发出部分要约后,吴启元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承诺,自要约收购期限起始日起5日内吴启元应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1,686,50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01%)申报预受要约,未经收购人书面同意,以上预受要约为不可撤回且预受要约股份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置,吴启元将配合上市公司及湖北文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保管手续。

  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北文旅将拥有上市公司36%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持股情况系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要约收购上限及承诺预受要约上限计算,实际情况以最终要约结果为准),吴启元及其一致行动人丁禾合计拥有上市公司19.51%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要约收购完成后,吴启元放弃的表决权得以恢复。),君亭酒店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湖北文旅,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湖北省国资委”)。

  2007年8月,杭州西湖四季都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世贸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注册成立浙江世贸君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2015年7月15日,吴启元等7名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即君亭酒店的前称。股份公司设立时,第一大股东吴启元的持股比例为50.125%;第二、第三大股东从波、施晨宁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6.7%和14.175%。

  君亭酒店于2016年3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于2021年9月30日上市。2022年6月,公司名称变更为“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吴启元为君亭酒店终身名誉董事长;施晨宁为君亭酒店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本次权益变动前,吴启元、从波、施晨宁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3.93%、18.07%和9.6%。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启元及其一致行动人丁禾、从波、施晨宁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9.51%、4.9%和7.2%。

  君亭酒店2024年年报显示,截至2024年末,君亭酒店投资和管理酒店规模达到452家酒店,91,440间客房,遍布中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收购人湖北文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湖北省国资委。公司业务包括文化旅游、商业贸易、体育康养三大板块。截至12月2日,湖北文旅拥有44家景区(其中5A级7家)、46家宾馆酒店(其中五星级2家),资产规模过千亿元。

  君亭酒店的公告显示:“本次要约收购旨在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助力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优化股权结构。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控股股东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源,改善经营业绩,解决持续投入能力不足的短板,全面增强和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告还称,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收购义务,且不以终止君亭酒店上市地位为目的。

  12月3日,君亭酒店股价低开低走,截至中午收盘报27.5元/股,跌2.14%。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