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换届选举后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因个人原因,本人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完成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卸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周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估中心总经理助理,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投资部执行董事,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联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现
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2024 年 2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 3 次,本人均
亲自出席,未发生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 2 月 23 日,参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审
议事项《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召集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24-02-02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1、《关于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员会第一次会议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24-04-07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员会第二次会议 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参加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2024-02-0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员会第一次会议 1、《关于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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