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勒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开勒股份上市后
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
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东方证券根据有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龚德雄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王震、张仲
联系方式 021-63325888
公司名称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070.SZ
注册资本 6,455.5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卢小波
实际控制人 卢小波、于清梵
董事会秘书 卢琪琪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格路 505 号 3 幢 2 楼南 5 区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卖新公路 1588 号
公司网址 www.kalefans.com
电子邮箱 sales@kalefans.com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年 9月 23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主要工作如下:
1、保荐机构根据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对开勒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开勒股份签订了《保荐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3、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开勒股份业务情况,对开勒股份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保荐机构督导开勒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5、保荐机构督促开勒股份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6、保荐机构对开勒股份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开勒股份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7、保荐机构督促开勒股份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审阅;
8、保荐机构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持续督导期间,开勒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9、保荐机构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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