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070 证券简称:开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 及2025年03月28日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订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章程。 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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