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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0:26:18 股吧网页版
开勒股份:东方证券关于开勒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勒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具体情况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即浙江开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苏州欧比特机械有限公司、KALE TECHNOLOGIES PTE.LTD.、观智机械设备(苏州)有限公司、皓勒(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瑞哲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浙江安瑞哲储能有限公司、先勒动力控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开勒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KALE BRAYAN MANUFACTURING INDIAPVT LTD、KALE FANS AMERICA S.A.DEC.V.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监督、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报告、采购管理、安全安装管理、研发管理、工程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明确了权力决策机构与经理层之间职责权限,使之各司其责、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决策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认真行使法定职权,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结构合理,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行使经营决策权,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1名职工代表监事,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行使职权,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通过及时取得的经营、财务信息,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分析结果,对计划作出适当的调整。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自设立以来,各专门委员会运转良好,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的健康运行。

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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