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33
2、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3、本次调整前“凯盛转债”转股价格:20.06 元/股
4、本次调整后“凯盛转债”转股价格:20.01 元/股
5、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4 月 30 日(股利分配除权除息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3 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5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00.00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代码
“123233”,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凯盛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3 年 12 月 5 日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6 月 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11 月 28 日)
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本次可转债转股股份仅
来源于新增股份。“凯盛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0.26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
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1、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基于 2024 年度公司整体盈利状况,扣除 2024
年前三季度已完成分红金额,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420,640,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1,032,026.05 元,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在相关公告
中予以披露。公司将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4 年度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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