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5-019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8,919,888 股扣除公司回购
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933,706 股后的总股本 107,986,1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2,395,854.60 元(含
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股本 32,395,85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41,315,742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一年度。
2、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每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如下: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
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107,986,182 股×3.00 元÷10 股=32,395,854.60 元,
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32,395,85 4.60 元÷108,919,888 股×10=2.974282 元;本次转增股份总数=实际参与转增
的股本×每 10 股转增比例÷10 股=107,986,182 股×3.00 股÷10 股=32,395,85
4 股,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转增比例=32,395,8 54 股÷108,919,888 股*10=2.974282。
3、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74282)/(1+0.29 74282)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 20
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8,919,88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933,
706 股后的总股本 107,986,1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2,395,854.60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股本 32,395,854 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41,315,742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等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933,706 股后的 107,986,1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0000 元(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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