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对立
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 1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以通讯
的方式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等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保持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以通
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并同意提交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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