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第五章 董事会 ...... 26
第一节 董事...... 26
第二节 董事会...... 3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6
第七章 监事会 ...... 37
第一节 监事...... 37
第二节 监事会...... 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0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4
第一节 通知...... 44
第二节 公告...... 4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6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8
第十二章 附则 ...... 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3301107494973628。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00,000 股,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angzhou Dadi Haiya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 111 号。
邮政编码:31110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1,315,743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下同)、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响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
念,以“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为目标,立足市场需求,汇聚有限资源,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环保”的发展理念,促进公司稳步、健康、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员工和股东的利益,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协同发展。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非居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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