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组织形式为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评估,近一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以及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出具专项的鉴证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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