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深圳
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5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47.58 元,共计募集资金 64,280.58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148.18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60,132.4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69.4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262.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96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经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Type-C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和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显盈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至盈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荔枝城工业区”。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差异金额约 1,015.53 万元,该项差异系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3 年 4 月,公司购买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润众公司)51%股权,
股权收购款合计 5,529.52 万元(其中 4,565.76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支付)。
受大环境影响和国内外市场变化,东莞润众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盈利能力严重下降,
2024 年实现净利润-846.61 万元,出现亏损,资产价值下降。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控
股子公司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与
刘威、肖杰签署《关于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原价 5,529.52 万元
为对价转让公司所持东莞润众的全部股权。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本次首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800 万元,第二期股
权转让款人民币 2,729.52 万元将于协议生效后 12 个月内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取,上述款项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莞润众公司的股权,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超募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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