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蒋培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我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蒋培登,中国国籍,1982 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在读,注册会计师。2021 年 6 月起担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1 年 10 月起担任深圳天晨致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12 月起担任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2 月起担任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已亲自出席。
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
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董事 董事会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董 会次数
姓名 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蒋培 9 9 0 0 否 2
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会上详细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客观、明确地发表独立意见。除回避表决情况外,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均亲自出席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与公司相关财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就财务报告重点事项进行了交流,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掌握 2024 年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专门委员会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未有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电话、邮件沟通,并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交流。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公司和注册会计师,对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关注审计过程,督促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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