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宝庆)
本人王宝庆,作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
本人王宝庆,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
(会计专业),浙江工商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1996 年 9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
浙江工商大学教师、教授;2019 年 5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浙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格派镍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浙江国光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有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
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影响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同时,本人在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初即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规范,从未泄露在公司获得的任何内幕信息;亦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其他利益,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情况 会议情况
召开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大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7 4 4 0 0 否 3 1
2024 年 6 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
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4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共主持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审 2024 年 6
计委员会第一次 月 7 日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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