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 15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
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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