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锅股份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海锅股份内部控制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决策管理、货币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研发管理、生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关联交易决策管理、担保业务、对外投资和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方面业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判断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 的 1% 错报金额<资产总 额的 0.5%
额的 1%
错报金额≥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的 错报金额<主营业
主营业务收入 收入的 1.5% 1%≤错报金额<主 务收入的 1%
营业务收入的 1.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未能识别该错报;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⑤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判断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 的 1% 错报金额<资产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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