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海锅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1.4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037,849.7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962,141.67元。
2023 年 6 月 7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71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募集资金累 截至期末资金
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计投资总额 使用进度
(%)
年产10万吨风电齿轮
1 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 40,000.00 40,000.00 11,289.22 28.22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8,796.21 8,800.38 100.05
合计 50,000.00 48,796.21 20,089.60 41.17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10 万吨风电齿轮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项
目”已累计投入资金 11,289.22 万元,占调整后投资总额的 28.22%;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为 4,819.32 万元,占调整后投资总额的 12.05%;合计 16,108.54 万元,占该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的 40.27%。
2024 年,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国内风电市场竞争持续加剧。随着风电市场开标及动工项目的减少,市场需求出现了阶段性的疲软,风电零部件企业普遍业绩承压。在此背景下,公司根据市场变化主动调整经营策略,适当放缓了募集资金的投入节奏。同时,加上项目合同进度款项尚未支付等因素,导致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决定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6 年 6 月。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与统筹协调。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对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年产 10 万吨风电齿轮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延长。本次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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