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承宝)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曹承宝,1972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江苏海澜集团内部审计,张家港市新世纪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现任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任海锅股份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
积极参加各项会议,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正确、科学地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和认真审议,均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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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2 2 0 0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本人对《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完整、 真实,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
审议:
序 召开届次 时间 议案 表决结果
号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 6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
1 第三次独立董 月 20 日 限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同意
事专门会议 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2 第四次独立董 2024 年 8 专项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同意
事专门会议 月 27 日 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回购
3 第五次独立董 2024 年 10 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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