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晓东)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因个人原因,本人在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 5 月 15 日)
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在报告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冯晓东,1966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铸造专业,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4 年 9 月至 1989 年 7 月就读于上海交
通大学,铸造专业本科,1989 年 8 月至 1998 年 7 月就职于张家港市金属材料总
公司,历任业务员、科长、副总经理;1998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就职于张家
港市审计事务所;2000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就职于张家港华景会计师事务所,
任合伙人;2014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家港华
景分所,任副所长。2019 年 12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
均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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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都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讨论和谨慎表决,其中,对《关于 2024 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弃权、反对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履 行相关职责,在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本人均出席表决。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 交流,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 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
审议:
序 召开届次 时间 议案 表决结果
号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 2
1 第一次独立董 月 7 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
事专门会议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 4 案》《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2 第二次独立董 月 24 日 理财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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