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持续督导
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安康
股票上市地 深交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 上海艾录
股票代码 301062.SZ
上市时间 2021-09-14
注册资本 40,039.18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乐路 88 号
邮政编码 201508
电话号码 021-57293030
公司网址 www.ailugroup.com
机器人灌装设备、塑料制品、塑料软管的技术开发、设计和销售,
高分子环保复合包装纸袋、复合袋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纸张、胶粘剂、包装材料、包装机械、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
经营范围 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
销售,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包装设计,包装印刷,从
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录包装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5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 3.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0,53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3,409,303.1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125,696.85 元。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37,180,000.00 元,公司实际收到人民币123,355,000.00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465 号《验资报告》。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中信证券处理的重大事项。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对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持续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证券发行上市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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