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艾录”、“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海艾录开展 2025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合法、谨慎为原则,以日常经营中使用外币结算业务为基础,以支持公司海外业务拓展为导向,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品种
外汇衍生品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相同的外币币种(美元、港币、欧元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及授权期限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 司及子公司在累计不超过 500.00 万美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的 额度内(额度内可滚动实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 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因素导致亏损: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性商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收款、回款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客户违约会导致延期交割而引发损失。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订单的下单节奏,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而引发亏损。
(5)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投机和套利行为。
(2)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从制度上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变动情况(尤其是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科学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提示风险并采取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决策、执行等工作的全流程的合规性监督检查。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并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开展 2025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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