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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9 18:01:19 股吧网页版
匠心家居: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5-040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董事李小勤、徐梅钧、许红梅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李小勤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 年上半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2025 年 9 月 22 日实施完毕,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0.69 元/股调整为 7.34 元/股,授予数量由 404.495 万股调
整为 525.8435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徐梅钧、张聪
颖、Liu Chih-Hsiung、郭慧怡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李小勤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徐梅钧、张聪
颖、Liu Chih-Hsiung、郭慧怡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关联董事
李小勤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12,675 股限制性股票涉及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55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得分 70≤S<85,本次个人归属系数为 80%;3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60≤S<70,本次个人归属系数为 60%;未达到全额归属条件,应当作废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88,857 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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