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进行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名单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 9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