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5-012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
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有偿收回公司购买的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邻振中路,西邻腾龙路,东邻工业大道,南邻广源路的拟用于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 33,155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14,959,536.00 元。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邻振中路,西邻腾龙路,东邻工业大道,南邻广源路面积为 33,155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苏(2021)常州不动产权第 0072390 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签订的协议主要内容
签订的《振中路南侧、腾龙路东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乙方: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决定收回乙方在振中路南侧、腾龙路东侧地块土地使用权,收回面积 33,155 平方米,收储金额为原土地出让价款扣除上级部门留存的部分计人民币大写玖拾伍万肆仟捌佰陆拾肆元(小写¥954,864.00 元)后,总计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玖拾伍万玖仟伍佰叁拾陆元(小写¥14,959,536.00 元)。
2、乙方全力配合甲方收储工作,甲方在完成收储所有手续办理及土地交接完成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收储金额,总计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玖拾伍万玖仟伍佰叁拾陆元(小写¥14,959,536.00 元)。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涉及土地收回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况,亦不涉及公司股份转让或者高层人士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也不会因此导致交易对手方成为潜在关联人。土地收回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该土地拟用于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
中心项目”建设,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上述项目所涉募集资金公司将继续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做变更调整。本次土地收回完成后,所得款项将继续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长远发展目标。
本次交易对 2025 年度的业绩无重大影响。本次土地收回事项最终以交易各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振中路南侧、腾龙路东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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