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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卫医学: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兰卫医学: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
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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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8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间,公司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及对 2024 年度初审后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2025 年 4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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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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