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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6:37:06 股吧网页版
金三江: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公司原名肇庆市金三江化工有限公司,2003 年 12 月 3 日经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准设立,取得注册号为 441200000011626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5 年 1 月 27 日,公
司名称变更为肇庆金三江硅材料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根据肇庆金三江硅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金三江(肇庆)硅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肇庆金三江硅材料有限公司原股东广州飞雪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赛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振雪、赵国法、广东粤科格金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发起人,依法将肇庆金三江硅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月 19 日在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登记。

2021 年 9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57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43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8.09 元,合
计增加股本人民币 30,430,000.00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660,000.00 元,股本为人
民币 121,660,000.0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756484885Y

2、公司法定代表人

赵国法。

3、公司所属行业性质

公司属于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4、公司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二氧化硅。国内物资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5、公司住所

肇庆高新区迎宾大道 23 号。

6、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2023 年 2 月 8 日。

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包括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飞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三江(香港)有限公司、金三江(美国)科技有限公司,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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