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1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777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沈顺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 62,36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注)的 53.91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62,303,300 股,占
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53.86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65,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
股份的 0.05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65,200 股,占上
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0.05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
权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65,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
权总股份的 0.0564%。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16,969,438 股,其中通过股份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1,293,655 股。故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15,675,783 股。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36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577%;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56%;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6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修订了部分公司制度。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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