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刚)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本人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刚,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
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1988 年 9 月至 1992 年 11 月任湖州
市龙溪供销社主办会计;1992 年 12 月至 1994 年 4 月任湖州市经贸发展总公司
财务部副总经理;1994 年 5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湖州市工业品总公司历任财务副
科长、科长、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科长;2000 年 8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湖州嘉业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2004 年 1 月至今任湖州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湖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
亲自出席了 11 次公司董事会,列席了 3 次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陈刚
11 11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4 年度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审查了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利润分配预案工作,并予以持续关注。2024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参加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重点审议了董事、高
管薪酬方案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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