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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0:11:15 股吧网页版
汇隆新材: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或“公司”)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汇隆新材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陆续购置先进进口设备,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公司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会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规避和防范外汇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在任意时点总持有量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交易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控制度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仅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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